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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统计局2023年招聘8名见习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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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韵紫秋

2023/5/31 6:45:13


为贯彻落实梅州市“青梅计划”,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,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,加强岗位实践锻炼,提升就业能力,结合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实际,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名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募对象和条件

1.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(年龄在24周岁以内),统计、财务、会计、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考虑;

2.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
3.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。

二、招募见习岗位及工作职责

1.见习岗位:统计业务助理;

2.工作职责:

①协助做好“五经普”前期筹备及普查期间各项工作;

②自觉接受见习单位领导的管理,服从分配,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;

③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时间制度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无故不旷工,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;

④见习人员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、信息向外泄露,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

三、见习期及待遇

1.见习期为6-12个月,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。(工作表现优秀者可按绩效考核结果提高待遇)

2.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工伤保险(或商业保险)。

四、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

1.公告发布之日起,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。

(1)网上报名方式: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,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梅江区统计局邮箱(mjqrpb@163.com),邮件主题请写为“应聘见习岗位+姓名+手机号码”。

(2)现场报名方式:见习人员将下列报名资料交到梅州市梅江区统计局人秘股(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),咨询电话:2192936。

(3)报名资料如下:

①个人简历;

②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(需验原件收复印件):毕业证书、身份证等。

2.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。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,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,毕业证书、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,如现场报名时已对资料进行审核的不再审核,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。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其他

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》、《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》(梅市人社[2011]209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》(梅市人社函[2019]153号)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。

 

梅州市梅江区统计局

2023年5月19日
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
来源链接:

http://www.meijiang.gov.cn/zwdt/tzgg/content/post_24953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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